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设备效率,确保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1. 实验中心所有仪器设备和器材由实验中心副主任统一管理,包括建档、数据库管理、采购审批、验收等工作,并根据教学需求调配设备。
2. 仪器室和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指定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使用、移动、调换、拆卸、借出仪器设备。
3. 各实验室配备管理用计算机,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数据库,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4. 管理数据库包括总仪器信息和实验室信息,实现仪器设备和器材的计算机数据库管理。
5. 仪器负责人制定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汇编成册供学生阅读。学生在学期初两周内接受仪器设备培训。
6. 仪器设备面向实验教学,实行对外开放管理。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按赔偿制度执行。
7. 使用仪器设备前,负责人对学生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合格者方可操作。损坏仪器需及时上报并处理。
8. 仪器负责人编写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使用记录,作为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9. 损坏仪器设备及时维修,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
10. 拆改仪器设备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五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还需系主任批准。
11. 仪器设备的部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改。确实需要时,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备案。
12. 仪器设备和器材需建档管理,确保帐物一致。
13. 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按相关规定执行。
14. 仪器设备和器材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将作为职称和晋级的评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