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的基本条件:
1. 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以及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对于特种作业的定义。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18岁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态度认真负责,遵守规章制度;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此外,还需通过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包括:
1. 电工作业:涉及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包括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使用焊接或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相关作业)。
3. 高处作业:在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 制冷与空调作业:涉及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的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5. 煤矿安全作业。
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
11. 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