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应严格限制使用、保管和寄运,不得允许他人使用。
2. 禁止使用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设备传输国家秘密信息,也不得发送国际秘密信息。
3. 不应使用普通传真机或多功能一体机处理秘密信息。
4. 禁止将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交给无关人员使用或保管,且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或复制来源不明的软件和硬件。
5. 淘汰或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不得作为非涉密载体处理,必须遵循“一次涉密,终身涉密”的原则。
6. 在涉密场所的计算机上不得安装摄像头、麦克风等视频和音频输入设备,且不得连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
7.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
8. 不允许安装无线键盘和无线网卡。
9. 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也不得随意拷贝他人文件。
10.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不得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11. 不得在互联网上处理和办理涉密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
- 百度百科—涉密计算机
- 人民网—保守国家秘密法: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
- 百度百科—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