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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特·惠特曼·罗斯托的罗斯托学派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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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托学派方法论,是指20世纪50年代出现、60年代风行一时,至今仍有一定影响的,由美国经济学家华尔特·惠特曼·罗斯托提出和论证的,其他一些经济学家如霍夫曼、都留重人、贝里尔等加以证实和发展的,关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学说的,现代西方经济学中一个自成体系、独立成派的经济分析方法总称。

罗斯托学派方法论是以历史阶段分析法、部门总量分析法和心理因素分析法结合为其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特征的、以制度分析方法为其重要分析法内容的理论经济学和经济史学的分析方法的综合体系。

基本特征

第一:制度学派的历史阶段分析方法

罗斯托的基本经济分析方法或说经济分析方法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历史阶段分析方法,也就是依据多元选择的历史观和现代技术的产生、发展和应用及其引起的其他方面特征来确定和划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分析方法,换句话说,是用制度学派的“制度分析方法”来分析经济成长阶段的方法。

第二:主导部门综合体系的部门总量分析方法

罗斯托的基本经济分析方法或说经济分析方法的基本特征之二是部门总量分析方法并与历史阶段分析方法相结合。在用历史阶段分析方法来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罗斯托是结合采用部门总量分析方法,也就是结合把国民经济总量分解为部门总量的分析方法。

罗斯托提出和使用了一种介于总量分析方法与个量分析方法之间的、能够反映有效地吸收新技术的各个部门的运动的部门总量分析方法;相对国民经济而言,是非总量的分析方法,是总量的部门分解方法;相对厂商经济而言,是总量的分析方法,是个量的部门加总方法。

第三:人类“欲望更替”的心理因素分析方法

罗斯托的基本经济分析方法或经济分析方法的基本特征之三是心理因素分析方法并与历史阶段分析法、部门总量分析法的结合。

罗斯托的心理因素分析法就是人类“欲望更替”的分析方法。他认为,人的欲望更替是经济成长阶段依次更替的动力之一,具有与主导部门“反减速斗争”同等推动作用。因此,他把心理因素分析方法与历史阶段分析法和主导部门分析法结合起来,用于论证他的经济成长阶段论。

历史阶段分析法、主导部门分析方法和心理欲望分析法是三位一体的,构成罗斯托经济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体现了罗斯托经济分析方法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