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合聚咖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admin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选举权的主体范围上,即我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

2.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仅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个投票权。它要求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等因素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同时也禁止非法限制或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3.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则通过间接选举产生。

以上原则共同构成了我国选举制度的基础,确保了选举过程的公正与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