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制度,作为一种独特的司法实践,起源于英美,主要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两种形式。大陪审团主要在刑事案件中发挥作用,由23名(美国通常为12-23人)普通公民组成,其任务是决定是否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对检察官提交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小陪审团则负责审理案件事实,如法国的9人、英国的8人和美国的6-7人组成,他们听取证据后进行评议并作出裁决。约翰·亚当斯强调,陪审员应以公正和良知判断,这是限制政府权力、维护人民权利的重要机制。尽管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陪审制度有所差异,但都体现了对公平与自由的追求,如同《圣经》中的“通天塔”故事,人们为了共同目标而建立的语言统一,被神的干预打破,象征着制度的多样性和适应性。在大陆法系中,陪审制度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呈现,但其核心理念始终是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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