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省政府办公厅,它同时承担省金融工作和省参事室的职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教育领域由省教育厅(省委教工委)主导,科技发展则由省科学技术厅(省委科技工委)负责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全省的工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省宗教事务局共同处理民族及宗教事务。省公安厅确保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厅则负责国家安全相关的职责。省监察厅负责监督和廉政工作。民政厅负责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司法厅负责司法行政工作,财政厅则负责全省的财政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注就业、社保等民生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土地管理和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厅致力于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厅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利厅负责水政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农业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注农业发展与扶贫事宜,林业厅则负责林业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
商务厅处理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文化厅负责文化事业的发展,卫生厅保障人民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则负责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政策。省审计厅负责财政经济的审计监督。最后,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和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共同处理对外交往和侨务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