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人民法院内部设有多个关键部门,这些部门分工明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以下是主要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1. 办公室: 协调政务,负责文件起草、批转,组织综合性会议,进行司法统计、信息管理,以及行政后勤事务等工作。它还管理计划财务、服装和车辆,并负责接待与外事联络。
2. 政工科: 主管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人员职称评定,人事、工资和奖励事务,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3.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执行国家法律,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管理廉政基金,并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4. 立案庭: 负责案件的审查、登记和立案,处理申诉、再审申请,以及诉前财产、证据保全等事务。
5. 刑事审判庭: 审理刑事犯罪案件,包括公诉案件、指定管辖案件和自诉案件,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8. 民事审判庭 和 行政审判庭: 分别审理婚姻、合同纠纷、行政诉讼案件等,监督指导相关业务。
9. 审判监督庭: 负责再审案件审理,案件质量评查,以及审判流程管理。
10. 执行工作局: 执行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协调法庭执行工作,以及外地法院的委托执行任务。
11.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法警的专业训练和法庭安全维护,执行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12-13. 书记员管理办公室 和 审判管理办公室: 分别负责案件记录、管理与流程,以及司法绩效评估和案件质量检查。
14. 研究室: 进行司法调研,为法院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