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指的是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此规划从2006年开始执行,至2010年结束。规划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宣传发动阶段,从2006年上半段,各地区各部门需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五年规划,广泛宣传,创造浓厚社会氛围。省、中央机关的规划须备案至全国普法办。从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为实施阶段,依据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突出重点,确保规划全面实现。
2008年进行督导检查活动。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党委领导下,各级普法主管机关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五五普法全称为"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其任务包括:深入学习宪法,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同时,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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