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旨在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 《意见》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在商业银行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相关部门备案及公示。发布房源信息时,应同时公布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3. 住房租赁市场资金规模巨大,对政府监管能力和企业行为规范提出挑战。《意见》提出系列措施,包括规范市场主体登记,限制租金收取周期,以及建立信息化监管系统。
4.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指出,监管措施从人员和资金两方面加强监管,挤压违法租赁行为空间,预防诸如克扣押金、任意驱赶租客等问题。
5. 杭州等城市实施租赁资金监管机制,通过设立专用存款账户,冻结风险防控金,实现对租赁活动的全程化监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6. 为避免企业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等行为,《意见》强调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并要求金融机构对高风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名单式管理。
7. 《意见》要求合理调控租金水平,建立租金监测制度,稳定市场预期,并加强租金监测,对租金异常上涨采取必要措施。
8. 城市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平台,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9. 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发挥作用,督促合同备案,协助排查高风险企业,运用多元调解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