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表:
工程名称:序号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意见检查核实人签字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符合要求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或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审核签字。符合要求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地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或经整改后合格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符合要求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告书进行检查,并分别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符合要求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符合要求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符合要求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符合要求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符合要求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需物业参加并签章)符合要求10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符合要求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热办验收证明文件;2、无障碍设施专项验收;3、建筑节能专项验收;4、邮政信报箱专项验收;5、同层排水情况)符合要求根据住建部质(2013)171号文件和省住建厅豫建建(2014)12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者,应在竣工验收以对上述事项逐一进行检查核实。经检查,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方可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审查意见:上述事项及内容我单位进行了逐一检查核实,并确保上述资料真实、有效。现经检查核实,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认为以组织竣工验收。法人签章:年月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