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各行政单位设置“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分别核算各项收入。收入的计量依赖于获得的资产价值,如果取得的资产是货币资产,可以直接按货币的实际数量计量;如果取得的是实物性资产,需要根据评估价计算资产的价值。收入核算的依据是收付实现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各行政单位设置“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分别核算各项收入。收入的计量依赖于获得的资产价值,如果取得的资产是货币资产,可以直接按货币的实际数量计量;如果取得的是实物性资产,需要根据评估价计算资产的价值。收入核算的依据是收付实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