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转让协议书模板
本协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转让、付款流程、经营权交接、保密义务、补充条款、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和争议解决等方面。
第一条,双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甲方将经营权及相关资产转让给乙方。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乙方需先行支付部分款项,之后所有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协议生效后,乙方需支付甲方部分款项,同时可派遣人员进入经营场所。经营权正式转移后,乙方负责所有管理运营和相关费用,甲方结清之前所有费用。
第三条,经营权转移满时间个月后,全部经营管理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协助平稳过渡,乙方需承认甲方签署的合同。对于争议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条,甲方完成转让变更手续后,乙方需支付剩余款项。协议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需在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双方需陈述和保证:甲方为合法实体,有权进行协议行为并已授权签订。乙方同样需陈述和保证其有权进行协议行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需支付违约金金额元,并继续履行协议。若违反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需赔偿乙方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违约金金额元。
第七条,保密条款:协议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协议可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包括相关法律文件和双方签署的修改、补充协议。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方需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在三十日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放弃权利或不追究违约责任,不影响其其他权利的行使。所有放弃需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对协议影响不大,双方应根据变化协商修改或补充协议,需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需送达双方确认的地址,变更通知需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协议标题仅为方便,不影响条款解释。
第十六条,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数份,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