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孔子对“孝”的阐释多样性的原因分析
政治必修四·七班·李煜东
“在传统中国,如何处理父子关系,培养亲子感情,是儒学首重的人道之始。其它一切社会秩序都由此发生。”①在殷代就出现了“孝”的思想,甲骨文中就有“孝”这个字。到了周代,孝就作为礼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存在。春秋时期,孔子将孝作为治国的根本原则来提倡。《三字经》说“孝经通,四书离,如六经,始可读”,《孝经》为儿童第一门必学功课,可见“孝”在中国的重要性。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对于不同的事情和人,对于“孝”的解释也有很多种。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做出诸多不同的解答?笔者认为,这是孔子主观个人感情与经历和客观相结合,并从实际出发的产物。
也许有很多人会有疑问,在《论语·为政第二》中出现了孟懿子等四人问孝,孔子的回答难道不是对孝的下定义吗?不是回答了什么是孝吗?“孔子回答总是如何去做才是‘孝’和‘仁’。因此,译作‘如何是孝’更准确。中国从来少有‘什么是’即少有Being和Idea的问题而总是‘how’。”②笔者赞同将“问孝”翻译为“问如何是孝”,所以,笔者认为,孔子在此处的回答仅是“如何是孝”而非“什么是孝”,“什么是”与“如何是”的概念不能混淆,故先在此提出。
一、孔子的主观个人感情与经历导致孔子对孝做出多种解释
孔子的主观个人感情与经历导致孔子对孝做出多种解释,主要原因有孔子对孝的实践性不足和孔子为了避免误解。
(一)孔子对孝的实践不足
根据《孔子家语》记载,孔子生三岁而父亲叔梁纥死,所以孔子没有来得及对父亲尽孝道。而对于母亲颜徵在,根据《孔子世家补订》记载,是在孔子二十四岁时候死的(另据钱穆先生考证,孔子之母死应在孔子十七岁之前),恐怕那个时候的孔子并未真正懂得孝,而且时间过短,所以对母亲行孝的程度也不会特别深。有一段历史记载可以佐证:“孔子要绖,季氏飨士,孔子与往。阳虎绌曰:‘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孔子由是退。”③
这段记载说明,尽管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④,而孝是礼的一部分,孔子既然不完全懂礼,也存在对孝的认识不够的可能性。所以,孔子对孝的认识不足,且实践不足。
由于孔子自己对于孝的实践不足,所以有些东西自己不能肯定,只能根据他的日常的观察,观察社会上的事情以及弟子们的行为,并从弟子的实践中和自己的观察中归纳,所以不能给出很确切的定义。
而实践又是处于主观和客观交汇处,孔子道出如何是孝的方式并非是他自己亲自实践,最终却根据弟子们的情况要求弟子们实践,才有了对孝的不同的要求。所以,孔子口中的孝是一些很有主观性的东西,况且很多事情只是被孔子赋予了“孝”的含义。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孔子的孝缺乏自身的真实实践,孔子对于孝的观念存在想象成分与不合理成分。这是孔子论孝的先天不足。
① 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三联书店,2004.第125页。
② 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三联书店,2004.第54页。
③④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
(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孔子不希望他人误解自己的思想,于是他给出了很多关于如何是孝的解答,而不给出什么是孝的解答与定义。
现在很多人认为,孔子或儒家说孝太过苛刻绝对了,最典型的话就是“君叫臣死,臣不死,臣为不忠;父叫子亡,子不亡,子为不孝。”但其实这并不是孔子的思想。在孔子的思想中,体现了一下三点不容忽视的内容:
(1)勇于坚持劝诫父母。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4.18)①
侍奉父母,(如果他们有不对的地方,)得轻微婉转的劝止,看到自己的心意没有被听从,仍然恭敬地不触犯他们,虽然忧愁,但不怨恨。
(2)父命也要违。
曾子有过,曾皙引杖击之。仆地,有间乃苏,起曰:“先生得无病乎?”鲁人贤曾子,以告夫子。夫子告门人:“参!来。汝不闻昔者舜为人子乎?小棰则待笞,大杖则逃。索而使之,未尝不在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今汝委身以待暴怒,拱立不去,非王者之民,其罪何如?”②不拘泥于教条而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这也恰恰是孔子所开创的儒学的最基本思想之一。
(3)孔子不主张盲从父母
子曰:“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③
由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并非认为应该盲目行孝,只不过是后世的改造与片面理解所造成的。孔子明白话说得越多,其内容所涵盖的范围就越广,也就可以供人们多方面理解,所以他对孝有多方位的解释。同样,孔子“述而不作”也有这方面的意思。
二、客观对孔子的孝观的影响
(一)孝的对象很多,而且可以相互转化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可见,孝的对象不但很多,而且孝是可以在对象之间进行转化和转移的。
另外,孔子还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孔子认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孝的开始是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孝的终极目标是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于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所谓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于国君,最终建功立业,功成名就。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1.2)“有子之言似孔子”④,这一句话也可以认为是孔子思想的真实反映。通过这一句话我们可以看到孝及其衍生品及其联系。孝的衍生品之一悌,悌爱兄弟;衍生品之二是忠,忠君忠国。自己的兄弟姐妹也都是父母所生,若有损伤,父母也会忧愁,因而要悌。在家里为人孝悌,出了家门,就好犯上。这样的人是很少有的,因为家内与家外是相连的,家内孝则家外忠,孝、悌、忠连在一起的。
① (4.18):指《论语》第四篇第十八章,下同。
② 《韩诗外传》卷八·二十五章。
③ 《孝经》第十五章。以下孔子所言但未注明出处的,均源于《孝经》。
④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8.第11页。
(二)行孝的途径与方式
既然孝的对象很多,而且可以相互转化,那么相应的行孝途径也就有很多了。孔子对孝的诸多解释,实际上是提出了行孝,即如何是孝的诸多途径与方式。例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1.11)、“父母在,不远游”(4.19) 等,皆是道出了行孝方式。诸如此类的说法在《论语》和《孝经》里面很常见。
(三)孝有特定的血缘基础
孝作为一种特殊的情感与举动,一般只有在与自己有血缘关系或者与自己亲近的人有血缘关系的时候才会发生,是由亲属关系所引发的。恩格斯说:“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①正是由于这种血缘基础与亲属关系的相互作用,“把这种血缘关系和历史传统提取、转化为意识形态上的自觉主张,使之摆脱特定氏族社会的历史局限,强调它是有着普遍和长久的社会性的含义和作用。”②而血缘基础,在孔子所处的时代,多半就会牵连到政治上、地位上的名分,像天子、诸侯、大夫、士的等级规定就是由一种血缘关系的亲疏而建立的。而这种血缘基础体现在社会上就是社会基础。孔子在对孝的方式或者孝本身进行解答的时候,顾及到了不同的血缘基础,因而做出了不同的解答。比如《孝经》里提到的,天子章第二、诸侯章第三、卿大夫章第四、士章第五、庶人章第六,就是根据不同的血缘基础和社会基础而论定的。
(四)孝与心理原则相结合
孝是每一个人的心理需求与心理依靠。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17.21)
孔子直接把“三年之丧”的传统孝的礼制,直接归结为亲子之爱的生活情感,把礼与孝的基础直接诉之与心理依靠。这样就把礼说成与孝一样是人心的内在要求了。
然而,孔子不能够断论每一个人的心理原则是一致的,他只能通过一些实践与观察得出一个较为宽泛的认知,他无法对其进行统一化。而本来,上文所提到的“三年之孝”只是一个旧的习俗,而孔子以心理感情作为依据赋予了它一个新的内涵。所以,在个人心理原则方面,“孔子的贡献在于将外在的礼制变为内在的心理”③,他所进行的只是一个很泛化的化零为整的过程,将种种因心理原则而表现出来的孝的行为结合在一起,而心理又是多样化的,自然不能给出孝的定义了。
三、一切从实际出发,对症下药
从实际出发,对症下药,也是孔子对孝的解答有很多种的原因之一。
春秋时期,是一个礼坏乐崩的时期。孝作为礼的一部分,有时也不能够很好的落实了。在《论语·为政第二》中,孟懿子、孟武伯、子游和子夏向孔子请教如何是孝。孔子对孟懿子不的回答是不违礼(“无远”,2.5),对孟武伯的回答是做爹娘的只为孝子的疾病担忧④(2.6),对子游的回答是瞻养父母时要有敬老的心态(2.7),对子夏的回答则是儿子在父母面前经常有愉悦的容色是一件难事(“色难”,2.8)。这四个都是孝吗?或者四个合起来就是孝?其实都不是,这其实只是对症下药,对于他们四个来说,能做到这一步就是孝了。这等于问健康是什么?我们没有标准答案,但是如果有人不健康了,那就得对症下药。也就是说,如果不听父母的教诲学礼,如孟懿子;整天沉迷于声色伤身之事,如孟武伯;瞻养父母没有恭敬之心和和悦的态度,如子游子夏,那么这就是不孝。况且孔子的教育思想有一条是“因材施教”,足见他重视弟子的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孔子对于不同的事情和人,之所以对于“孝”的解释有很多种,是因为孔子将主观个人感情与经历和客观相结合,并从实际出发而得出的产物,其主要阐明的是“如何是孝”而非“什么是孝”。
①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第27~28页。
②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8.第13页。
③ 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三联书店,2004.第488页。
④ 此处翻译有争议,依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