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结束前办理。转学条件一般填写是父母工作调动,不在本区域居住,随父母工作转学。手续不麻烦,基本是读一年再转。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如下办理:
1、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开具《转学联系函》。
2、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3、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
4、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
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原则上与新学期其他学生入学时间相同。转出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办事流程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