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分析一下你这个1月份到期的签证视是如何得来的。
一般来说两种情况:第一是你的签证到去年十月,已经以就职需要理由延长了三个月,因此到1月份截止。这种情况的处理方法,请参照楼上几位回答。
第二种情况,是你前一年在续签时比较急,没有等到三月底续签,而是二月初就跑到入管更新了在留,于是入管把你的签证期限提前到了1月份。这种情况,你可以去入管以求职需要为理由,再延长三个月的签证期。
补充:你的情况只要递交材料时,带上一张导师签名盖章的替你说明需要签证延期理由的说明书(这个很重要,在在日本,大学教授的话语权是很重的),向入管局的人解释清楚你是为了进大学院办手续,所以才需要以寻职方式延长在日期限三个月,入管局看了教授的意见之后一般都会接受。
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那也就只有先回国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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