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大选是一段复杂的历程,包括政党初选、提名、竞选活动、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多个阶段。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是行政权的拥有者,并且兼任三军统帅,不需要向国会负责。总统大选每四年举行一次,候选人可以连任一次。
总统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美国出生、年满三十五岁、并在美国居住至少十四年。
选举制度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政党初选:在大选年的二月至六月间,各政党在各州进行初选,产生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目前,多数州采用直接初选方式,而新罕布什尔州是最早进行直接初选的州,爱阿华州则是第一个进行党团会议的州。
2. 政党全国代表大会/政党提名:两党通常在七、八月份举行全国代表大会,党代表在此推选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并制定党纲。
3. 竞选造势:九月至十一月间,候选人展开全国性的竞选活动,与选民会面,并在电视上发表演说和参加辩论。
4. 投票:总统大选的投票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全民投票,选举出代表选民的选举人团。然后是选举人团投票,选举人团成员在各州首府投票选出总统和副总统。
5. 当选/宣誓就职:各州总统选举结果在选举后的次年一月六日公布,当选人在同年一月二十日宣誓就职。
选举人团制度是指各州选举人组成的团体,根据美国宪法,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各州选举人名额与该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相同。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两百七十张选举人票即可当选。
目前,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外,其他州都采用“胜者全拿”的选举制度。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则采用“区域计票制”,在全州和选区层面分别计算选举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