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报名参加中考及高中入学,主要分为广州市户籍学生、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学生以及经批准的异地借读生。
广州市户籍学生(含广州市蓝印户口)以及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及高中入学考试。
对于异地借读生,即在广州市具有学籍而没有广州市户籍的外地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广州市初中就读,按规定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但如确实存在特殊困难,需继续在广州市借读,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审核后,区招生办进行最终确认。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经过审核后,其报考范围与学籍所在区的初中毕业生相同。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除了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外,其他学校的报考范围与学籍所在区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对于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人员,其子女若申请就读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由持证人向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住所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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