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了,就是国家的人了,在部队,涉及到国防机密的,个人在地方上原来的户口会被注销,正常的公安系统是无法查证的,当兵结束回来后,凭借部队的凭证,到户籍地民政部门报道,开具证明后,当地公安机关恢复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第二条规定: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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