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是在第一学年的夏季学期(九月份)进行专业分流。
1. 分流对象:人文社科类基础班、经济管理类基础班、理学工学类基础班、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类在校一年级无专业身份的或放弃原专业的参加专业分流的本科生。
2. 分流原则
在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综合高考成绩、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分流综合成绩组成:高考成绩45%、第一学年学习成绩45%、个人综合表现10%。
填报志愿时,必须按本人意愿依次填满本大类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分流综合成绩和志愿次序分流到各专业。
自主招生入校的学生可以放弃录取时的专业,参加其专业所在的大类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则必须按照分流确定的专业就读。
3.分流程序:
夏季学期(九月份)第一周,公布专业分流流程。第二周,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学校按分流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并公布分流结果。第二周周末,学生至各院系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