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留校察看期限通常为一年,起始时间为处分宣布之日。
2. 留校察看是指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法律法规而受到的处分,期限一般为半年。
3. 留校察看处分仅次于“开除学籍”,并将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4. 学生可在留校察看期满前申请解除该处分。
5. 学校会根据学生表现决定是否取消留校察看或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6. 留校察看是一种教育处罚用语,处于“待定”状态,包含“留校”和“察看”两部分。
7. 若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良好,处分可望在期满时被取消。
8. 若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不佳,可能会被开除学籍。
9.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违纪行为可能受到不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
10. 学生有特定严重违纪情形时,学校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违反宪法、触犯国家法律、严重作弊等。
11. 留校察看期间,学生的学业应正常进行,但需接受察看以评估其表现。
12. 若学生在学校规定和公共场所秩序方面违反规定,或侵害他人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
13.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同样可能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