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中考中,当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将依据特定规则进行投档。首先,根据照顾录取政策,优先投递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若此时考生情况依然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数进行比较,若三科总分再次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的单科成绩。
若上述成绩仍然相同,将依据综合表现评价等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此择优投档录取。考生的同分序号则根据上述排序规则产生。例如,如果一名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为678分,并且成绩单上的“说明”栏标明“你的成绩将按7科总分为678分的第7名的顺序投档”,则表明该考生的同分序号为7。在投档过程中,若有多个考生的总分相同,则按照排序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考生达到了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也不一定能够被录取。录取与否不仅取决于考生的同分序号的先后顺序,还与招生学校在投档到最低分数线时剩余的招生计划数有关。因此,即使考生达到了学校设定的录取最低分数,但由于同分排序靠后,仍然有可能落选。
此外,中山市中考录取规则强调,考生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提高录取机会。考生及家长应密切关注学校的招生信息,确保不会因规则理解不当而影响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