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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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介绍我接手一家培训机构,对方要50万元的转让费,这个合理吗

admin

法律对转让费没有规定,对方对转让费的开价一般都是基于一定的方式计算出来的,当事人如果认为合理就接受,认为不合理就不接受,对方是不能勉强的。

只要转让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且内容不违法就是有效合同,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