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情况,确定年度应补缴或退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资料,并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为了做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企业应当重视此项工作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关键环节。
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年终时对企业的资产及其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出的财产损失,连同年度内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及时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批。新实施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需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报批财产损失。对于自然灾害或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情况,可在证据保留期间及时申报审批,或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但需提供中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鉴定材料。同时,企业在年度内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
其次,企业需关注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条件的情况,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减免的报批或备案手续。根据国税发[2005]129号通知,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需由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而备案类减免税则需在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将无法享受减免税优惠。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充分重视,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计算准确、申报及时,以达到合理降低税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