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企业需确定自身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以确保消防安全。以下是主要的五类划分标准:
1. 甲类
包含闪点低于28度的液体,如易燃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易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如某些有机化合物;
遇水或水蒸气可能引发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易燃氧化剂,如遇撞击或有机物可能引发燃烧或爆炸。
2. 乙类
闪点在28度至60度之间的液体;
爆炸下限高于10%的气体;
非甲类氧化剂和易燃物体;
助燃气体;
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粉尘或雾滴。
3. 丙类
闪点大于60度的液体;
可燃固体。
4. 丁类
高温下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非燃烧物质加工;
气体或液体燃烧相关的生产。
5. 戊类
不燃或微燃物质的生产,如钢材、铝材等。
具体工厂类型如白酒勾兑车间、金属钾加工、氧气站等,其类别需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物质判断。例如,面粉厂虽为丙类,但其碾磨车间可能属于乙类。企业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工艺和操作条件,参考上述标准进行分类,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消防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