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会务费"列支规定
会议费的概念目前还比较模糊,尚没有严格的标准.
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可将会议费用列支"管理费用--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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