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科目一考场的申请需要提交多项文件。首先,必须准备《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其次,还需提供经营场所和教练场地的使用权或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若租用了教练场地,则还需提交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的土地使用证明及其复印件,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教练场地的技术条件说明也是必不可少的,包括场地驾驶教练场、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和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等。同时,还需要提交教学车辆的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以及教学车辆的购置证明。对于教学设施和设备,需提供详细清单。
此外,拟聘用人员的名册及其资格、职称证明也是申请过程中必须提供的。培训机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清单和管理制度设置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交。停车场地的技术条件说明同样重要,包括停车场地的面积和路面状况等。
理论教室、车辆维护及排故实验室的相关资料也是申请的一部分,包括学员人均使用教室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米,理论教室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等详细信息。这些资料有助于确保科目一考场的顺利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