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规定,全国新报关专用章统一为椭圆形,长50MM,宽36MM.2005年6月1日起,上海海关接受新型报关专用章备案,2006年1月1日起,上海海关同意接受新型报关专用章报关,原圆形报关专用章停止使用.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专用章应包含:企业名称全称+报关专用章+编号(如超过一枚),由企业注册地海关接受备案.
我刚刚问过我们这里的报关行,最晚实施时间是2006年2月28日,因为这个是海关总署的公告,所以全国都需要实施,只是早晚的问题,上海你可以用新的,天津你仍然可以沿用老的,最好还是咨询一下天津当地的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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