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门的设计,“零余额账户”在每日是不会有用款额度余额存在的,也不会有存款利息产生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就有利息的产生。
对于零余额账户内的利息收入,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规定是:预算单位开张现金支票把其取出,作为“其他收入”处理即可。
“零余额账户”存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开转账支票从代理商业银行向财政部门的“往来资金专户”划转存款利息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集中支付资金往来户
贷: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使用申请批准额度到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集中支付资金往来户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