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审计案例中,有时会遇到涉及或有收费的情况,比如审计客户因某些服务需支付额外费用。这类收费可能会引发独立性问题,特别是当收费与审计结果直接相关时,可能会导致审计师的利益与审计客户的利益产生冲突。
此外,当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任审计客户的独立董事时,这同样可能影响审计的独立性。这样的安排可能导致自我评价以及自身利益的问题,使得防范措施难以实施。
如果审计师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前曾担任审计客户的审计部经理,那么这也可能影响到独立性。这种情况下,审计师可能会受到自我评价、自身利益或亲密关系的影响,使得独立性受到威胁。
然而,协助客户编制会计报表并不被视为履行管理职责的一部分,因此,这通常不会损害独立性。同样,项目组成员的配偶在客户单位担任统计员,而统计员的工作内容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也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影响。
在审计实践中,无论是国内外,审计机构都必须保持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费上的独立性。审计机构应当是独立的专职机构,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
审计人员应当保持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经济利益关系,不参与其经营管理活动,并且如果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则应当回避。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保持职业上的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
审计机构还应拥有专门的经费来源或一定的经济收入,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独立自主地开展审计工作,不受被审计单位的干预。这些独立性要求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审计制度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