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确实需要交税。这类合作社在销售农作物时原本可以免增值税(属于免交国税),因为增值税可以免除,所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同样免除(即地税也免)。合作社还免交企业所得税,并且不用缴纳印花税。不过,一旦合作社转为一般纳税人,其纳税(增值税)税率将为17%。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标准是: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80万元以上。若未达到上述标准,则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办理纳税,其税率分别为6%和4%。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所发生的材料进项税则不可抵扣。
一般纳税人的主要优势在于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而小规模纳税人则面临进项税不可抵扣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税务负担。不过,对于农民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而言,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例如,如果合作社的销售收入已经达到了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标准,那么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可能更为有利。因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然而,如果合作社的销售收入尚未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标准,那么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更为合适。因为这样可以简化企业的税务手续,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
此外,合作社还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需要进行进项税的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需要。因此,合作社在购买材料时需要特别注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以便更好地进行进项税的抵扣。
总的来说,农民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确实需要交税,但是通过合理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合作社可以更好地降低税务负担,提高自身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