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填报志愿分为三次进行。第一次从6月25日8:00到6月28日18:00,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本专科、艺术与体育类本专科、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从6月30日8:00到7月4日18:00,考生可以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三次从7月6日8:00到7月10日18:00,考生可以填报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批志愿。
在录取过程中,对各批按当批投档规则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此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一律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准。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提前批和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4日8:00—18:00;本科一批:7月22日8:00—18:00;本科二批(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7月31日8:00—18:00;本科三批:8月6日8:00—18:00;专项计划专科批:8月8日8:00—11:00;高职高专批:8月16日8:00—18:00;艺术本科A段:7月16日8:00—18:00;艺术本科B段:7月22日8:00—18:00;艺术高职高专:7月31日8:00—18:00;专升本:7月14日8:00—18:00;对口生本科专业:7月22日8:00—18:00;对口生专科专业:8月6日8:00—18:00。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保存的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必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级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录取为由退档;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取消被改动志愿考生的录取资格。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及其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考生应依据省招办公布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含录取期间公布的学校征集计划),认真阅读有关招生章程,按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要兼顾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还要根据高校收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慎重选报。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