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直单位包括:
1.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全省的行政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
2.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负责广东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策划、宏观经济调控、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
3. 广东省教育厅
负责广东省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教育政策制定、教育资源分配等。
4.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局)
负责广东省的科技管理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
5.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负责广东省的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包括工业行业管理、信息化推进等。
6. 广东省公安厅
负责维护广东省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安全。包括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等工作。还包括指导交通安全管理等职责。该部门为各政府机关和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行政保障和安全保障。它下设多个分局和派出所,确保全省范围内的治安稳定和安全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此外,该部门还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重要任务。通过高效的警务运作和先进的科技手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自然灾害的救援工作中,该部门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地震救援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力量,是全省重要的安全应急力量之一。
对于涉及警务管理方面的各类突发事件和社会事件都有严格的处置程序和流程要求。不仅负责处置一般性的案件和纠纷问题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各种重要情报信息和风险评估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复杂情况以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