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有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的10个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扩展资料: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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