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销流程繁琐,需遵循多步骤操作。首先,登录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或企业需选择相应版本入口,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保存。
个人申请注销注册时,需企业协助确认并上报,而企业申请时,则由个人确认后企业上报。企业上报后,需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注销注册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个人需在窗口签字。
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解骋证明》,该证明需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个人需撰写《申请书》,内容简明,需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若证书曾在工地上使用过,需提交《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准备好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按照流程,首先到注册企业所在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大厅施工企业资质窗口办理,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表》、《解骋证明》、《申请书》及《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若有)。
接着,个人持剩余文件及证件前往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办事大厅继续办理。一般情况下,受理后15日内,可在网上查询注销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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