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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包含什么

admin

包含自律遵规的义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危险报告义务。

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包含: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职工不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

2、服从管理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具有较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较丰富的经验,职工服从管理,可以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秩序,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后,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应当及时处理。一般来说,职工报告的越早,接收报告的人员处理得越早。"

一、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义务?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义务如下: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综上所述,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包含自律遵规的义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危险报告义务。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九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