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任务有:
1、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
工程计量是指针对项目、项目群、项目组合管理中的核心要素进行数量计量、统计、分析的方法的统称。涉及项目管理的计划、实施、控制、考核阶段,是各个阶段具体操作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
2、对完成工程量进行偏差分析
如果没有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值,就无法进行项目投资实际支出值与目标值的比较,没有比较就不能找出偏差,进而不能对偏差进行分析,会使得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
3、审核竣工结算款
内容有:核对合同条款主要针对工程竣工是否验收合格,竣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结算方式是否按合同规定进行;套用定额、计费标准、主要材料调差等是否按约定实施。审核隐蔽资料和有关签证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等。
4、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费用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费用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5、处理费用索赔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依据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工程标准和定额;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程序: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6.3.2条所规定的条件予以受理;
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6、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容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
7、待收到施工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待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