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级会计事业收入涵盖专项资金收入和非专项资金收入。
2. 专项资金收入需要按具体项目进行详细核算。
3. 非专项资金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时所获得的收益。
4. 事业单位的总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多个方面。
5. 事业单位在收到款项时通常确认收入,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6. 对于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在服务提供或存货发出时,同时收到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予以确认,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凭证所示金额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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