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科目二考试项目如下:
1. 对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需完成桩考、坡道定点停车起步、侧方停车、单边桥过路、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物碾压、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行驶、连续急弯山路、隧道驾驶、雨雾天、湿滑路面处理及应急反应等项目)。
2.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残疾人低速载货汽车(需考核入库检查、坡道定点停车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等)。
3. 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弯道行驶以及直角转弯)。
4. 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需进行桩考,以及坡道停车起步、单侧桥梁通过等)。
5. 轮式自行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具体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行决定)。
对于第一款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额外的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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