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考四项目人员是指那些曾经参与过以下项目的人员:“大学生村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是在2006年由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启动的计划,目的是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别是在“两基”攻坚县的学校。
2. **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是国家选派的项目,其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并非公务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3. **三支一扶**:这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的是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这一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
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该计划自2003年开始实施,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这些项目的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会享有相关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