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考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遵守职业道德。
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3.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4. 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考试是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的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的职业资格考试。
5. 考试由建设部出题、人事部监考,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6. 考试科目包括四个:《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管理实务》。
7.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