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固定基金的核算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固定资产时需做两个分录: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其他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导致净资产虚增。其次,科学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账面反映的一直是固定资产原值。再次,根据旧制度,科学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分为两类:价值超过500元的一般设备和价值超过800元、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专用设备;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价值超过2000元、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列为固定资产。然而,科学事业单位的许多仪器设备主要用于试验和检测,不符合企业固定资产标准,导致净资产虚增。
针对以上问题,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报废、毁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经批准后按原值冲减"固定资产"科目和"固定基金"科目。对其他尚且完好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企业固定资产标准的仪器设备,应按评估确认的净值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并按原值冲减"固定资产"科目和"固定基金"科目。对于符合企业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可沿用固定资产旧账,将原值与评估确认的净值之间的差额从"固定基金"科目转入"累计折旧"科目,这样"固定基金"科目将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固定基金(fixed funds non-profit organiz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