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涵盖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适用于台、港、澳考生),护照(适用于外籍考生)。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 由试用机构提供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若试用机构为医疗机构,则还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 如果是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考试,则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5. 对于2008年之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以顺利完成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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