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本一表527分,二表467分,文科本一表517分,二表466分。黑龙江省2004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本科一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7分,二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7分,文史类本科一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17分,二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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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本一表527分,二表467分,文科本一表517分,二表466分。黑龙江省2004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本科一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7分,二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7分,文史类本科一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17分,二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