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类似的问题是一个公司很平常的账务处理;你的处理方法是对的,但未认证的抵扣联发票可记入应交税费/未抵扣(认证)税金科目(或其他应收款),记入待摊费用科目有点不合适;比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2701,那应交税费/未抵扣(认证)税金是2702;发票联应该附在记账凭证后面作为原始凭证;因为发票联入账后,和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结转都有影响;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未抵扣(认证)税金
贷:应付账款
次月认证前,把未认证的抵扣联发票复印,作为认证的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未抵扣(认证)税金(红字)
你新来的主管论点和想法不客观、不实际;肯定很年青吧?没什么经验;像这样平常的财务,我们都是这样处理的;这和审计完全没有关系;
本文地址:
/d/1/680697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