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等。除上述项目外,其他体育、艺术类招生项目需经过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招生。
申请体育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在学业上需达到一定的标准。具体而言,他们在初中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处于良好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并且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的才能和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体育特长生的文化成绩要求相对较低,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在体育特长方面,学生需具备出色的比赛成绩。他们需要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国家、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以及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包括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并在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具体来说,参加国家比赛的前16名,省级比赛的前8名,市级比赛的前6名,或者区县级比赛的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都可以申请体育特长生。获奖项目需与申请的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一致。
总之,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丰富多样,但申请者需要在学业和体育方面均表现出色,并且满足特定的比赛成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