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果觉得自己的预估分和实际分差别很大,能够申请复查成绩。如果想复查成绩,能够在学校登记。
考生能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的区(县)招办一次性提出电请,经审查通过后,考生填写《复查高考卷面分数申请表》。市教育考试院接收(县、区)招办汇总后的考生准考证号以及复查科目的信息,并打印出核对单;工作人员两人一组在计算机上实行对比检查;检查结果当天反馈给(区、县)招生办,第二日由(区、县)招办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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