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对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旅游的关系认识比较模糊,一些在旅游方面参与决策的同志,对国家风景名胜区的文化内涵缺乏理解,以至一些决策部门把自然文化遗产单纯当作旅游资源去开发。这是个错误的认识。我始终坚持遗产不等于旅游资源的观点。比如黄山,从旅游部门或旅游角度看,黄山是重要游览地,可称之为旅游资源。但作为政府,要从世界文化遗产的角度为它定性、定位,就不能这样去看。黄山作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科研、教育、游览等功能,旅游只是其中一项功能,非惟一功能。弄不清楚这个问题,就不可能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我国现有的风景名胜区,80%左右唐宋时代就很有名气了,许多名山在漫长的历史中积淀了深厚的山水文化内涵。这些风景名胜属于保护性的遗产,而不是经济开发性的资产;是社会公众的资产,而不是属于少数人特权独享的遗产。像泰山,皇帝能上,老百姓也能上。
政府部门有的人觉得讲保护就是限制发展,而没有意识到保护是发展的前提条件。风景区的保护,就是防止、限制、禁止在风景区内进行破坏性的经济开发,使风景区的精神文化功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以便带动区外的经济发展。保护和发展并不矛盾。最好的保护,将会带来最大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要达到“保护”和“发展”的双重目的,我认为“功能分区,协调发展”是个好办法。“山上游,山下住”,这就叫功能分区。把旅游的服务设施安排在山下,山上保持一个完整的、真实的自然文化遗产,让人游览。许多国家的“国家公园法”规定实行分区制,就是这个道理。我国在这方面搞得最好的,是四川的黄龙,它叫“沟内游,沟外住”。区内的自然景观保护得很好,区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很好。
九寨沟没有执行“沟内游,沟外住”,而是沟内游,沟内住,把宾馆建在沟内,结果造成了水污染。九寨沟的第一美就是水美,水被污染了,还去看什么?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自然风景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是我国现在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黄山受到的破坏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三化”使它的风景自然度、美感度和灵感度严重下降。“三化”表现之一是建星级宾馆。这种宾馆每个人占有的空间大,用的水多,消耗的电多,所需的服务人员多,产生的污染大。另外,建筑体量大了,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
错误的指导思想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有两方面,一是错位开发,二是超载开发。错位开发即搞错了地方,把应该放在风景区外的旅游服务基地建在了区内,把应该放在山下的东西弄到了山顶。泰山现在已经搞起了三条索道,山顶0.6平方公里的地方,1987年建筑密度已经达到25%。1980年泰山第一条索道还没动工,就有很多院士、专家、教授反对,因为它破坏自然景观。可反了20多年,却越反越多。到1993年,又建了两条。解放以来泰安市的历次发展规划都有一个基本原则,“城不上山,城不压山,山城一体”。可是现在正不断地向上扩建。失控的重要因素就是纯粹的经济观点。为了赚钱,不惜糟踏自然环境,违背客观规律。
目前世界文化遗产面临四大威胁:国际战争、地区冲突、大型工程、失控的群众旅游和旅游开发。这里所说的失控的旅游,主要指“人满为患”。我则认为在我国的自然景区“屋满为患”更为严重。“人满”还好些,淡季到了,人就会少。人走了,草还会生长出来。可是钢筋水泥的屋子建在那里,不仅破坏了原来的生物栖息地,而且想拆也没有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