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经营,探索农地流转政策,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建立完善挂钩帮扶制度,通过派驻工作组、挂职第一书记的形式,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帮扶指导,把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强烈意识、开拓精神和不怕吃苦、秉公办事的人选进干部队列,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提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活力。
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义:我国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贫困山区农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条件比起一般农村更艰苦,发展更具有挑战性。因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研究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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