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翻译凡例
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1814-1840年)
编者前言
Ⅰ.1 实证法的产生
在1814年至1840年的历史法学派时期,实证法的产生是法学领域的重要议题。这一思想主张法律的实质在于社会现实,而非抽象的理性或神学原则。法学研究应该聚焦于法律的实际运作和法律文本本身,而非仅仅依赖于逻辑推理或道德哲学。
Ⅰ.2 制定法与法经(Rechtsbucher)
制定法与法经是历史法学派关注的焦点。制定法指的是由立法机构正式颁布的法律文本,而法经则是指法律实践中形成的规则和习惯。历史法学派强调,理解法律的真正意义,不仅要研究制定法,还要深入分析法经,以揭示法律的实际运作方式和社会背景。
法学中的历史学派
历史法学派在法学领域形成了独特的视角,他们认为法律是历史的产物,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深刻影响。历史法学派强调法律的实证性,即法律应当根据其实际应用情况来理解和解释。这一学派致力于探讨法律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法律如何在历史的长河中演变。
Ⅲ 罗马法的教育价值
历史法学派对罗马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罗马法是理解和研究法律的重要资源。罗马法的丰富案例、严谨的逻辑结构以及对社会问题的深刻洞察,为后世法律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素材。通过学习罗马法,法律学生能够培养出对法律的深层次理解,以及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后记
萨维尼的主要著作
在历史法学派的发展过程中,萨维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是一位极具影响力的学者。他的著作不仅系统地阐述了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而且为后来的法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萨维尼强调法律的民族特性和历史发展,认为法律应当根植于本国的历史传统之中。
萨维尼研究文献
为了深入理解历史法学派,研究萨维尼及其同代学者的文献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文献不仅包含了他们的主要观点和理论构建,还提供了当时法学界讨论的背景和氛围。通过研究这些文献,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历史法学派的核心理念及其在法学史上的地位。
不历史法学派形象的变迁——1967年1月19日在卡尔斯鲁厄法学研究会上的报告
这一报告探讨了历史法学派形象的变化,以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受到的不同评价。通过对历史法学派理论的重新审视,报告揭示了这一学派在法学研究中的持续影响,以及其形象演变的复杂性。
译后记:周氏兄弟还是林纾严复?
在此部分,译者对翻译过程中的决策进行了反思。通过比较周氏兄弟(周树人、周作人)与林纾、严复两位翻译家在翻译历史法学派作品时的不同策略和风格,译者探讨了翻译选择对文本理解的影响,以及翻译实践中的复杂考量。